涉勒索廠商 桃縣白玉村長被求刑20年

〔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桃園縣觀音鄉白玉村長黃謀境被指控以環保抗爭之名,向杜 邦等三廠商勒索回饋金兩百八十七萬餘元,強攬廠商員工餐廳經營權。桃園檢 方昨天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且以黃謀境有反商情結,造成企業出走,嚴重影響政府擴大招商、根留台灣目標,從重求處有期徒刑廿年。

 黃謀境原屬民進黨籍,兼任觀音鄉黨部主委,今年初在桃園縣議員選舉時違紀參選,被開除黨籍;桃園縣警方先前曾提報他為治平對象,但被桃園地院治安法庭駁回。  

中華民國91年3月30日星期六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胡樹德昨天在起訴書中指出,黃謀境利用村長身分,藉機抗爭向廠商要求回饋金等舉措,造成企業成本增加而出走,嚴重影響政府擴大招商、根留台灣目標,更對公務人員廉潔和掃除貪污決心造成挑戰。

 起訴書指出,黃謀境八十三年八月當選白玉村長,白玉村因鄰近觀音工業區,村民對廠商製造廢水、廢氣污染迭有怨言,廠商們為化解抗爭多次支付回饋金;黃謀境利用廠商「付錢息事寧人」弱點,多次以環保為名向廠商強索回饋金,廠商如有不從,就率眾圍廠抗爭,逼迫廠商就範。

 起訴書說,黃謀境在八十三年得知「聯一紡織觀音廠」因排放廢水造成污染,不滿業者將白玉村排除於回饋金之外,糾集數十名村民向業者抗議,業者在黃謀境要求下,只得支付六十萬元回饋金。

 起訴書表示,英商卜內門公司遠東公司觀音廠,在八十五年二月計畫在白玉村舊港興建臨時碼頭運送機具,並委託飛馳公司負責運送,該案已獲桃園縣政府核准, 但黃謀境以「影響漁獲」為由率眾抗爭阻撓施工,飛馳公司不得已只好支付三百萬元支票,黃謀境事後兌領兩百二十七萬餘元,且不法侵占己有。

 起訴書指出,黃謀境於八十九年初得知台灣玻璃公司委託的代處理業在白玉村傾倒廢棄物,且經縣環保局裁罰,黃謀境也向台玻公司勒索並恐嚇要率眾抗爭,台玻公司最後只好付款六千元了事。

 起訴書表示,黃謀境在八十九年初向杜邦公司觀音廠表達想要承攬員工餐廳伙食及觀音石加工作業,杜邦公司以資格不符婉拒後,他心生不滿,恐嚇「給你們好看」,事後拿著七瓶裝有甲苯、松香水等易燃物的玻璃瓶丟入廠內,嚴重危及廠內員工生命安全。

 檢察官胡樹德昨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恐嚇取財及恐嚇危害安全三項罪嫌,將黃謀境提起公訴,並從重求處廿年徒刑,兩百八十七萬餘元的不法所得必須歸還給被害人。



檢察官:嫌犯嚴重影響根留台灣

〔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承辦黃謀境涉嫌貪污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胡樹德表示,黃謀境身為基層村長卻敗壞政風,勒索回饋金已讓企業增加經營成本,造成企業爭相出走,嚴重影響政府對外招商及本土企業根留台灣的目標,因此才從重求刑二十年。

 桃園地檢署發言人、襄閱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支持胡樹德的裁定。姜貴昌表示,國內投資環境日益惡化,許多廠商面對部分民眾不合理的環保回饋要求,已興起「不如歸去」的消極念頭,這項起訴案從重求刑,就是希望遏阻少數人「藉環保之名行勒索敲詐之實」的非法行徑。

 胡樹德表示,依內政部解釋,村里長並無對外課徵各種稅款權限,黃謀境身為基層村長,宣導政令、奉公守法是應盡的天職,但黃反其道而行,反而濫用職權率眾抗爭,藉環保之名來勒索廠商,廠商如有不從就惡言相向甚至丟擲化學品要脅,犯行不容飾辭狡辯。

 胡樹德強調,黃謀境所作所為,除了嚴重挑戰政府端飭政風、杜絕貪污的決心,在景氣不佳的今天,也讓企業廠商噤若寒蟬,這對政府引進外資赴台設廠或爭取本土企業根留台灣,都有不利影響。



黃謀境:監督廠商防污反遭起訴

〔記者羅正明╱觀音報導〕桃園縣觀音鄉白玉村長黃謀境昨天大呼冤枉。他強調,廠商回饋金使用都有單據可查;至於被批為反商,他說,為環保而爭,如果屬反商之舉,那麼公平正義又何在?

 黃謀境說,八十三年八月至今,污染廠商同意提撥給白玉村的回饋金總計有兩百八十七萬餘元,其中的一百九十萬餘元作為白玉村萬善祠廣場整修工程等地方建設之用,每一筆支出都有單據和村民大會紀錄等資料可供佐證,支出明細清清楚楚。

 對於檢方在起訴書中提及的「黃謀境多次藉端向廠商要求回饋金,影響政府擴大招商、根留台灣之目標」等反商的字句,黃謀境反駁說,他曾大力爭取王永慶到觀音鄉設置桃園科技園區,也歡迎王永慶到白玉村設置醫院、高中,不應被貼上反商標記。

 他說,他只是小小村長,沒有力量反商,為了保護白玉村環境不受污染,花了相當大的力量監督村內的企業廠商,希望廠商們改善污染,沒想到落得被起訴的下場,他現在的心情十分鬱卒,希望司法儘快還他一個清白。

 卅九歲的黃謀境,擔任白玉村長近八年,一些村民認為他年輕、有理想,地方民代、官員對他的評語則較為兩極,有的肯定他對環保的貢獻﹔有的則認為他年輕氣盛,容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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